数十年来,我一直在想:人间,应有一方净土。
就像陶渊明笔下所写的“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然后会遇到朴实的老翁与头上扎着小辫子的童子,然后是挨家去吃免费的午餐。
午餐可口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此地可以忘却尘世的烦恼,可以远离外面世界的喧嚣。就像桃源中人,“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既得以规避了世间纷争和战火,保全了自己的小命,又可以规避外在的约束,自由自在。
大约是出于这种心态,我得出了“古人更为平静和自得”的结论。但随着年岁日长和阅读量的增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看看明清笔记小说,或者更早的文字记录,想想中学时期读过的焦仲卿和刘兰芝的故事,你会发现:在古代,无论中外,普通人的生活都同样困窘。那些因为一句风言风语就上吊、喝药自杀的小人物,他们的内心真的平和吗?那些被重重严刑峻法和清规戒律绑架的人,他们的幸福指数真的很高吗?刘兰芝因为婆婆不喜欢就上吊自杀,唐婉因为婆婆不喜欢就被迫离婚,而那个拘泥于礼法的陆游竟然一筹莫展,只能躲在书房里一遍遍地书写诗章。
我不觉得那样的时代有多好。在漠视个人基本权利成为一种标配的古代,每个人都活得中规中矩、不敢有半点愉悦。一个绝大多数人都困在一亩三分地上,婚姻和爱情都不能自主的时代,不值得我们赞叹并怀念。
真正的“好”的时代,是在法治的前提下,能够给普通人提供最大限度的自由和选择。只要他想,便可以大胆去爱;不想,便有拒绝的自由。
这是我埋首故纸堆里得出的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