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9月,天津“协兴社”邀梅兰芳、杨小楼等名角,在新明戏院演出,特别印制《梅兰芳特刊》随场免费赠送,本意是改良版戏单。可有关这份特刊的消息刚传出,就闹出不少让人费解的乱象。
刊登广告的邀约信函上,落款只称“敝社重金礼聘梅、杨二人”,通篇不提主办演出的协兴社,反倒用《京津快报》《正言晚报》的信笺印发,不知情的百姓误会是报社请来的名伶。各方还为此争抢出版署名。刊物正式印出,封面分明写着协兴社临时特刊,书页骑缝却全是《京津快报》的广告,甚至登出报社招聘记者的启事,极易混淆主办主体。宣传时还说特刊采用彩色精印,实际只有单色印刷;另外,承诺的梅兰芳、杨小楼剧照也缩水,第一期仅两张梅兰芳剧照,第二期只剩一张,水准远不如《北洋画报》做过的伶人专刊。
此事被媒体曝光后,《京津快报》登出澄清声明:特刊名义上归协兴社自主把控内容,但广告、印刷、分发所有业务,全部委托该画报代办。这才解开了众人的疑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