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本期“社区圆桌派”的主持人、记者任悦。这次我们聚焦家门口“小而美”的社区小广场。它是最热闹的社区“地标”,邻居们晨练、闲聊、遛娃、搞活动都喜欢来的地方。只是,这“巴掌大”的公共空间,到底谁该让着谁?
与以往议题多方观点差异较大不同,本期居民的观点有统一“基调”——地方是大家的,“让”比“抢”更合理。怎么“让”,各有思路,大体分为“让给规则”和“让给习惯”两个阵营。
【“让给规则”一方】
安春敬(准祥园社区)
制定规则 公平共享
小广场资源有限,建议社区管理者制定管理规则,不扰民的活动可进广场,大家定时间、定场地、定时长。条件实在有限时,高峰时段可由各领队现场监督“摇号”。有了相应的制度,由各领队组织参加项目的居民签订责任书、免责书,团队结束活动时保证场地环境清洁。由各领队协调场地对接,倡导互谅互让,以避免现场“抢地盘”等混乱现象。通过规则实现“各得其所”,让有限的公共空间发挥最大效益。
唐芸(万盈家园社区)
约定时间 彼此谦让
合理化划分功能区,明确功能区适应人群,制定使用规则,是不错的办法。在有限的条件下,分时间段规划使用公共空间。9时30分前以老年人活动为主,前提是不扰民;10时左右至15时左右让给社区活动、中老年人社团娱乐等;放学后让给孩子;晚上留给上班族健身。规则不是死命令,公共空间大家都有使用权,不是说这个时间段就必须这个群体用,有个基本的“规则”约束,给邻居让出合适的时间。
王笑笑(靖泰里社区)
可以优先 但无特权
建议社区牵头,召集经常参与活动的居民代表开展民主协商,大家换位思考、坦诚交流达成共识,制定错峰使用规则,约定每一个时间段的活动时长,以柔性办法,协调平衡各方需求,在细节上,考虑特需群体的合理要求。残障人士、行动不便的老人,他们也需要到广场上晒晒太阳或是参与活动。在比较安全或是靠近无障碍设施的地方,可为他们提供优先空间,但优先不是特权,是在合理需求时让出安全位置。无论哪个群体,都要遵守大家制定下来的约定,共同使用公共空间,也共同维护秩序。
【“让给习惯”一方】
王兆莉(三和温泉花园社区)
形成习惯 但不能独占
社区小广场确实存在“习惯性”——要好的邻居,固定的社团,常练的项目等,大家习惯于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区域活动。合理前提下可以让给这些习惯,即使已经成为惯例,也不能完全封死整块场地,遇到矛盾需沟通解决。“先来先用”有它的合理性,可先来先用不等于独占,早到的群体不要占满整片场地,互相兼顾,小块空地才能让所有人都用得上。
陈雨(咸阳里社区)
习惯合理 才能不“挤”
社区经过更新改造,小公园有明确功能分区,基本上没有争抢空间的情况。老邻居们自觉形成习惯:早上社区公园小广场上做操、踢毽子、练气功各占一块,互不干扰;晨练结束,邻居们有带孩子的、买菜回来的、休息闲聊的,都会有约定的区域和时间段,邻居们都比较认可这些“习惯”,社区公园虽然总体面积不大,但是大家都没觉得“挤”,彼此让出别人已形成的习惯,有临时需要再协调,也不是这块地方就“我说了算”。
李秀丽(盛福园社区)
争吵无益 遇事先让
邻居们到社区小广场的时间基本形成习惯,这样的方式是比较好的,大家是在长期的磨合和适应过程中形成的习惯。比如我们老邻居8时左右在小广场上集合,借助体育器械锻炼一会儿再去买菜,这时新一拨邻居就过来了,是一种自发的“彼此让让”。
当然,也不是一成不变,不能说这个时间就必须我们占着。过去也发生过,我们来的时候,有几个年轻人在场地打羽毛球,本来也可以大家各玩各的,但好几次球飞过来打到了锻炼的人,于是发生争执。其实这个也不是场地的问题,谁都无权限制别人使用场地运动,就是彼此理解,安全第一,现场沟通,沟通不了就找社区管理人员,或者先让一步,没必要扩大矛盾。
■记者手记
这是一期没有“反方意见”的圆桌派。大家的意见是一致的——公共场地合理使用,彼此都让一步,小空间就有了大格局。这个“让”不是谁早谁先得,也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有约束、有理有让。有规则要遵守,习惯也是一种规则,可以不断协商完善。
社区小广场聚集人气,大家都是邻居,有事好商量。大家的讨论还有一个统一观点:小广场活动不能扰民,“响动”大的活动最好在社区外的大空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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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摄 记者 任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