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蓟州区法院别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及拆迁安置房分割的复合型家事纠纷。
该案两名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曾因购房向男方父亲借款30万元。后来二人离婚,协议约定售房款优先偿还该笔债务后再行平分,但房屋以68万元售出后,女方并未依约向男方支付其应得份额。在子女抚养方面,双方离婚时约定儿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然而女方连续两年未予支付。2025年,女方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判决由男方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但这笔费用同样未能兑现。此外,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的一套拆迁安置房中,女方仍享有部分份额。
面对这团乱麻,承办法官秉持家事审判柔性化解原则,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沟通,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法庭见证下,女方当庭将34万元案款交付到位,对方仔细清点金额,确认无误后出具了收款凭证。至此,全部纠纷就此了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记者 常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