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在翰林院时与同僚出游,看见大街上一匹奔马踩死一条犬。欧阳修当场命题,请同僚用一句话描述此事。
一人道:“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另一人道:“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欧阳修说:“假如让您二位修史的话,一万卷也不止啊!”两人不服,让欧阳修来描述,欧阳修说:“逸马杀犬于道。”
对于奔马踏犬事件,两位翰林的描述的确有些啰嗦,描述场景时,过于注重马与犬的状态,甚至有位翰林还强调杀犬用的是马蹄,实属画蛇添足——奔马踩死犬,自然用蹄子,还能用别的部位?反观欧阳修“逸马杀犬于道”的描述,短短6个字,肇事者、受害方、事发地等要素一目了然。
唐朝时期的翰林学士一般负责替皇帝草拟诏制,有时也参与谋划密计,有的翰林后来甚至晋升为宰相,成为国之股肱。翰林们干的都是笔杆子上的活儿,比如翰林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修史,如果都如那两位翰林,修出来的历史该多难看?正所谓“有什么样的文风,就有什么样的作风”,一旦晋升为高官的翰林们,文风都如欧阳修的两位同事,作风如何也就不难想象了。
杜绝华而不实的工作作风,必先刹住华而不实的文风才行,懒婆娘的裹脚布要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