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津南分局交通管理支队八里台大队民警在津港公路沿线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车辆行驶异常,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车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73毫克,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认定标准。经查,该男子驾驶证因2021年醉酒驾驶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此次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最终,该男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处罚。
“我就喝了一瓶啤酒,离家就两步道……”被查处的驾驶人说道。几天后,公安津南分局交通管理支队八里台大队民警在葛万公路沿线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车辆行驶异常,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车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44毫克,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认定标准。最终,该男子被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驾驶员朋友切勿心存侥幸,认为部分道路车辆少、饮酒地点距家近,不会有交警检查而酒驾上路。
记者 常健 通讯员 张译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