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公开发布和平区法院妥善化解劝业场民事、执行系列案件,北辰区法院依托区综治中心化解20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市检察院督促保障视障人士公交出行无障碍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安北辰分局科技支撑侦办非法经营案,天津仲裁委跨国公司境内股权投资纠纷仲裁案,5件可感知、可推广的“示范优案”,推动政法机关为实现全市“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劝业场与商户达成和解
天津劝业场百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劝业场)因部分商户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尚未搬离诉至和平区法院,请求确认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商户腾出场地。同时,劝业场因前期拖欠履约押金、装修款等被诉,相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劝业场名下房产被查封。被诉的几家商户因商场发生漏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故拒付租金并拒绝搬离场地,一家收藏有大量劝业场相关物品的博物馆因去留及藏品处置问题也不愿搬离。
和平区法院发挥调解作用,承办法官及调解员主动上门走访、实地查看场地10余次,短时间内集中组织劝业场和商户开展多轮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针对申请执行人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执行方案。劝业场亦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制订还款计划,努力筹措资金。执行法官分批次组织申请人与劝业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展执行和解,历时10余天,涉劝业场的20件执行案件全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综治中心化解交通纠纷
2025年9月,郭某驾驶车辆在某道路行驶,车辆轧到路面坑中,造成车辆受损,因发生事故路段实际管理单位不明,驾驶人的车辆修理费、拖车费等经济损失一直无法赔付,郭某来到法院咨询。北辰区法院立案庭发现,因同一时间、同一路段车辆受损来院咨询的有20余人,考虑到被诉主体尚不明确,不符合起诉条件,立案法官引导当事人至区综治中心开展先行调解。
北辰区综治中心接到“诉求清单”后,迅速召集法院、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委、司法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会后,查明涉案路段维保单位为某建设公司,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疏于养护路面,造成路面多处塌陷。确定赔偿主体后,当事人在综治中心立案窗口立案,司法局联合入驻法官,协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专业角度释明赔偿依据及同类案件赔偿标准,合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该案的解决,连带推动其他20余起案件顺利化解。
保障视障人士无碍出行
本市部分公交车存在没有车外语音报站、报站不及时、提示音偏小等问题,严重影响本市3万余名视障人士日常出行。视障群体常年反映上述问题,天津市交通运输委作为行政主管机关亦多次进行整改,但因公交线路周边居民投诉语音报站噪音扰民,与视障人士现实需求之间存在差异化认识,问题未能有效解决。
2022年10月,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与市交通运输委开展诉前磋商,各方共同确立了以信息化手段破解信息无障碍“老大难”问题的整改方案。市交通运输委指导市公交集团成立专门团队负责软件升级,邀请“益心为公”视障志愿者全程参与,并多次组织视障人士代表测试改进软件功能。2023年8月,具备语音报站功能的升级版“天津公交App”在应用商店上线并提供免费下载,广大视障人士对“天津公交App”语音报站功能表示认可,不少老年人也通过该软件获益。
新模式破获地下钱庄案
2024年2月,公安北辰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本市两家公司之间存在从事非法支付结算的行为后,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面搜集固定证据,通过专业高效的侦查工作查破案件并将涉案嫌疑人迅速抓获归案。经查,该团伙使用他人身份在本市设立多家空壳公司,开立银行对公账户,接收上游赌博资金后转入对应的第三方支付软件账户,为网络赌博平台提供非法资金转移。
该案系本市破获的首起非法公转私资金结算型地下钱庄案件。办案单位在侦办过程中突破传统模式,创新运用多维深度研判、跨部门协同作战等方法,开创了类案侦办新模式,为今后侦破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实践经验。
仲裁高效解决投资纠纷
某株式会社、某租赁公司、某国际投资公司、陕西某公司、北京某公司系某国际租赁公司的股东,2017年12月7日,各方签订增资协议约定:某国际租赁公司增发15亿元人民币,将注册资本从45亿元增加到60亿元,其中某租赁公司认购11.25亿元,某株式会社认购3.75亿元,其他股东放弃增资。
2018年4月至6月,某株式会社发现某国际租赁公司存在经营风险,遂于2018年12月4日向某国际租赁公司发函称,某国际租赁公司未准确答复资本金缴纳相关事项,且超过审批时间后无法增资,故取消本次增资。2024年6月,某株式会社以其已经发函解除增资协议,且超过监管机构审批期限后无法增资等为由,请求确认增资协议权利义务终止,其无需缴付出资。
仲裁庭认为,本案各方当事人签订的增资协议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增资事宜亦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批,故增资协议合法成立并生效。增资协议并不因某株式会社发函而解除,且某株式会社多年来一直按照增资后的股权行使权利,故某株式会社要求不承担出资义务缺乏依据。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025年12月裁决作出,案件一裁终局,没有诉讼二审甚至再审的冗长程序,大幅缩短纠纷解决周期,降低了跨国主体的时间与资金成本。
记者 常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