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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车位超20年、物业费无拖欠 安装申请仍“没理由”被拒

一纸证明 何以成充电桩安装路上的“拦路虎”?

国家电网:居民自建充电设施新装业务四材料缺一不可
  南开区飞云东里

  红桥区阁林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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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城市驾驶者的选择,因此,为了更方便充电使用,安装个人充电桩成为不少车主的刚需。然而在实际申请过程中,很多车主却被卡在了物业证明这一关,各种理由的推脱拒绝成了车主申请充电桩路上难以逾越的鸿沟。

  南开区飞云东里居民

  有车位交足物业费 却盖不了章

  家住南开区万兴街飞云东里小区的居民,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这位居民介绍,自己在小区内有租赁固定车位,而且物业费也都是按时足额缴纳,没有任何拖欠。自己想在车位上申请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在咨询了电力部门所需的手续后,于3月底向小区物业提出了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申请,请求物业按规定出具允许施工证明,以便办理国家电网报装手续,但物业却以“小区从未出具过此类证明”为由明确拒绝。

  这位居民表示,自己已经向属地国家电网现场核实,该小区具备出具证明的条件,且有先例,并非物业所称的“从未办理”。即便如此,小区物业仍然坚持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了居民的充电桩安装申请。安装充电桩是业主合法权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且该居民小区已经有安装先例,也具备安装条件,为何一个物业公司,就成了居民申请充电桩的绊脚石呢?

  4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三潭路与飞云道交口的飞云东里,从小区南门进入,在1、2号楼中间的地面上可以清楚地看到白色的车位标线,每个车位前还标有白色数字。这样带有数字的停车位有180个,遍布飞云东里小区内的各条通道。可能是因为工作日的原因,当天下午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并不多,很多标有数字的车位都是空的,停放的车辆当中有不少是新能源车,但记者围着小区转了两圈,仅在2号楼前找到了一个充电桩。

  随后记者联系了飞云东里小区的物业,向对方了解开具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申请证明事宜,对方表示“开不了,物业给盖不了章”。记者表示在小区里看到有安装充电桩的,为什么“物业盖不了章”?对方表示就是因为有居民装了充电桩,而住在充电桩旁的居民不愿意,找麻烦,公司现在就都不给盖章了。对方还提到“前两天还有居民申请充电桩找过物业要盖章,盖不了”。

  红桥区阁林园居民

  车位租用超20年 物业“没理由”不同意

  无独有偶,家住红桥区阁林园的潘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阁林园小区的第一代居民,2004年买的新房,2005年就住进了小区,至今在小区居住已经超过20年了。2005年居民陆续入住小区的时候,小区配套的物业开始登记停车位进行租赁,当时自己就登记租赁了一个车位。“2007年我买了第一辆新能源汽车,当时刚开始有新能源汽车,电池也跑不到100公里,所以经常需要充电。那几年也没有个人申请充电桩的政策,我每天充电都特别麻烦。”潘女士回忆自己给第一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经历发出苦笑。

  潘女士说,最近几年她发现小区里有的车位上立起了充电桩,经了解,新能源车主可以申请个人充电桩。于是,潘女士在2023年购买了一辆新的新能源汽车,而且这款汽车还赠送一个充电桩,当时特别高兴,想着终于可以有自己的充电桩了。

  潘女士介绍,自己认真了解了个人申请充电桩的政策,在电力部门要求具备的条件里,自己拥有固定租赁车位已经超过20年这条也完全符合要求。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在向物业申请允许个人充电桩安装证明时被泼了冷水。

  潘女士回忆,最初向物业提出申请安装个人充电桩是2023年,当时阁林园小区的物业还在,自己不拖欠物业费,缴足车位租赁费,也有租赁合同,物业最初的说法是“得向领导请示”,催促几次后就变成了“公司说得研究”,再到后来就干脆告知“这个证明开不了”。潘女士说,在反复向物业申请证明的过程中双方关系越来越僵,其间自己也向居委会求助过,居委会的答复是他们跟物业沟通了,但做不了物业的主。

  接受采访时,潘女士表示现在小区已经没有物业了,自己从最初申请安装充电桩到现在已经三年了,跟物业沟通了很多次,但自己的充电桩一直没能安装上。让她最不解的是,物业凭什么能成了居民正常申请个人充电桩迈不过去的那道坎?

  记者联系了阁林园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居委会正跟业委会开会商讨后续物业的问题,接下来应该会有物业公司进驻小区。目前居民安装充电桩的申请可以咨询小区业委会,还给了一个业委会的联系方式。最后该工作人员坦言,居民对物业的日常管理有争议,可以向区物业办投诉,“物业公司也不是没人管的单位”。

  国家电网

  个人申请安装 四项材料缺一不可

  对于新能源车主来说,在小区里自己的车位上申请个人充电桩到底需要什么材料,记者从国家电网天津公司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2016年的116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同时该文件也做出了明确的指导,“自用桩报装材料包括:购车意向协议或购车发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产权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权证明、停车位(库)平面图或现场环境照片、物业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

  随后,记者拨打了国家电网客服电话。客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居民自建充电设施新装业务所需资料有4项:包括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使用证明、车辆证明以及物业证明,也就是物业公司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可由业委会出具)的允许安装的相关证明材料。客服人员告知可以在“网上国网”App进行材料申请提交,但材料必须齐全才能够申请安装。

  文/摄 记者 解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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