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水务局获悉,为全面深化河湖问题综合治理,推动解决水域岸线管控、入河口门管理、农村坑塘整治等河湖治理关键问题,日前,本市印发2026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关于全面深化河湖问题综合治理的决定》,聚焦河湖管护工作中存在的系统性、深层次问题,精准施策,努力建设安澜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总河湖长令就本市河湖治理工作提出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强力整治河湖岸线侵占。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强化岸线规划约束与分区、用途管控,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许可监管,稳妥退出河道内不稳定耕地。
二是系统推进雨污管网改造。系统排查梳理全市建成区排水设施合流、混接情况,以中心城区及大运河核心监控区为重点,分类实施分流改造与截流调蓄工程,建立健全管网清掏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排水设施混接错接等违规排水行为,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三是全面规范入河排水管理。推进全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建成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规范市管河道取排水口门运行管理,同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效能及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四是开展乡村河湖管护攻坚。实施重点乡村河湖库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推进农田沟渠修复整治与平原涝区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综合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深化畜禽养殖及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从源头减少垃圾入河入湖入库。
记者 姚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