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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应急力量建设 提升基层风险管控水平

  基层是应急管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最先发现、最先处置的“第一现场”。本市把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固本之策。“十五五”期间,重点从五个方面推动力量、资源、指挥向基层下沉。

  健全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各区因地制宜整合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有关职责,统一归口区应急管理局综合管理。乡镇(街道)明确专门从事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的人员。将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纳入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指导目录和普通网格管理服务事项。

  提升基层风险管控水平。重点开展“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高层建筑、养老机构、在建工地、河道堤防、山洪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森林火险区等风险隐患排查。畅通预警信息发布和“叫应”渠道,直达网格责任人。编制基层隐患排查“明白纸”,指导基层有效开展工作,让基层看得懂、用得上、能落地。

  强化基层应急力量建设。构建“综合+专业+社会”基层应急力量体系。乡镇(街道)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相邻乡镇(街道)建立区域性应急救援力量联训共用机制。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与消防一体化建设。强化基层队伍装备配备,加强实战化训练,提升先期处置能力。

  推动基层信息化赋能。统筹符合基层实际需求的科技设施和信息化系统,为基层提供隐患辅助识别、预警预报自动提醒等智能服务。加强“三断”极端场景下应急指挥通信保障,推广配备“小、快、轻、智”新型技术装备。升级基层应急广播系统,推动基层应急一体机建设应用。

  夯实基层物资和避难保障。推动全市乡镇(街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点)。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功能提升及标准化建设,提升灾害信息员专业化能力,推动为易灾多灾等重点乡镇(街道)、村(社区)灾害信息员配备必要装备。组织有条件的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记者 李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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