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小品曾形容昔日窘迫的日子,说家里唯一的电器,只有一把手电筒。虽然说得夸张,但在过去那些黑灯瞎火的夜晚里,手电筒的作用还是很大的。比如,以前的公厕晚上照明很差,甚至经常漆黑一片,所以手电筒几乎是大人小孩必须要带着的。再有,大杂院儿共用的电闸烧断了保险丝后,懂一些电路知识的大人都会主动出来解决,这时,旁边会有好几把手电筒的光柱抢着给换保险丝的人照亮。
我们家的手电筒是装两节1号电池的那种,不用时,大人要么把电池卸下来,单独存放,要么让电池“屁股”对“屁股”,再放回电池筒里,就是为了避免“跑电”,或防止电池“流汤儿”。不过,在单位值班或参加民兵执勤,用的手电筒都是能装4节1号电池的大号手电,电量足,聚光效果也非常到位,还可以拴上绳子斜挎在身上。那时候,孩子们常打着手电筒,让光柱在空中扫来扫去,或者把手电筒贴在下巴颏上,照出“鬼脸”吓唬其他小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