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春风暖,正是家装好时节。不少家庭都忙着装修新家,唐先生也不例外。可满心欢喜的装修筹备,却因全屋定制的一波操作闹得满心窝火,最终双方对簿公堂。
唐先生的新家要做全屋定制,经朋友介绍,他找到了本地一家全屋定制家具公司。一番沟通后,工作人员上门量房,口头报价15万余元,唐先生对上述价格比较认同,双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2025年12月,唐先生和该公司正式签订商品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优惠后成交价为15.2万元,货款分两期支付,首期付款2万元。签约当天,唐先生便按约定支付了首付款,等待设计方案落地。2026年1月,定制公司出具了第一版设计图,唐先生提出修改意见后,设计师调整并出具了第二版设计图。可让唐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随新设计图一同发来的新报价单,直接让他傻了眼——合同总价被调整为26万余元,比原本约定的15.2万元高出了10万余元。
定制合作中途报价近乎翻倍,唐先生觉得这明显是商家的“宰客”套路,其难以接受,多次和定制公司协商。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唐先生向本市津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定制合同,并让对方退还已付的2万元首付款。
承办法官刘璐接手案件后,迅速理清案件来龙去脉。庭审中,定制公司表示并非故意抬价,新版报价是按照唐先生的要求修改设计后核算的,且公司在量房、设计、沟通的过程中已经付出了不少人力、物力成本,所以同意解除合同,但拒绝退还首付款。唐先生则当庭坦言,前后报价差距如此悬殊,实在离谱,无法接受这样的增项加价。
考虑到案件的争议标的并不算大,且双方都有化解纠纷的潜在意愿,刘璐决定放弃“一判了之”,转而通过耐心调解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她从纠纷的根源入手,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
经过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和协调,原本各执一词的双方终于放下分歧,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定制公司当场向唐先生退还部分首付款1.2万元。这场因全屋定制引发的装修纠纷,以双方握手言和画上了句号。
法官提示
针对这起典型的全屋定制纠纷,法官也给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个醒:
消费者:在签订家装合同时,务必仔细核对书面合同与商家的口头约定、前期宣传承诺等是否相符,逐字逐句审阅合同条款,重点防范“货不对板”“低报价、高增项”等合同陷阱,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市场经营者:应规范签约流程和经营行为,恪守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以透明的报价、高质量的服务赢得消费者的认可,这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立身之本。
记者 常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