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官印也称“关防”。相传明初,地方布政司常持预盖官印的空白纸到户部报账,数据易被篡改、舞弊。朱元璋后改革印信制度:将方形官印改为长方形半印,上下各执一半,文书需拼合验对(勘合)方有效。取“关防严密、防范私用”之意,定名“关防”。
天津机器局的关防,历史上有三变。清同治六年(1867)四月,机器局开局,初用印文“军火机器总局之关防”。后由于机器局初建时机器设备不多,军火产量较少,“仅足供应天津驻防各军”,于是在同治九年(1870),改机器局印文为“总理天津机器局之关防”。随着内部工厂、设备扩充,以及军火产量、品种双增,天津机器局开始供应北洋水师、直隶、热河、察哈尔、奉天、吉林、黑龙江、西北边防备军和淮系各地驻军。光绪二十一年(1895),王文韶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后,认为机器局再用“天津”字样名实不符,拟请更名北洋机器总局,另刻印文:“总理北洋机器局之关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