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东交管支队紧盯路面隐蔽交通违法,严查恶意涉牌乱象,接连查获多起规避监管的违法行为。部分驾驶人为躲避电子抓拍,动起歪心思:过户摘号牌、过期临牌硬上路、用水泥或扎带遮挡号牌……“花式”手段轮番上演。然而,这些自作聪明的侥幸操作最终被依法查处,多名驾驶人因叠加多项违法一并被罚,为投机取巧付出了实实在在的代价。
为保过户摘号牌
8月24日,河东交管支队万新村大队民警在卫国道屿东城地铁站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随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该驾驶人表示,当时正驾车前往办理摩托车过户登记手续,因担心途中被电子警察摄录交通违法行为,影响过户进度,便心存侥幸将号牌摘下。然而,这一小聪明非但未能保住过户,反而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人不仅存在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还同时违反禁行规定,存在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情形。
带过期号牌上路
8月24日10时16分许,河东交管支队中山门大队民辅警在津塘路与变电所路沿线执勤时,发现一辆未按规定放置号牌的车辆,随即上前拦截检查。
经核查,该车车窗前虽放置了临时号牌,但已超过有效期限。驾驶人承认抱有侥幸心理,想借“晚几天”悬挂号牌来躲避违法摄录。根据相关规定,超过有效期限的临时号牌视为失效,车辆上路行驶即构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并督促其尽快按规定安装好正式号牌后再上路行驶。
“花式”挡号牌
8月24日,河东交管支队中山门大队、万新村大队通过系统研判,分别在变电所路及卫国道沿线查处两辆涉牌可疑车辆。经拦截检查,民警发现两车分别使用水泥、扎带故意遮挡前后号牌,致使号牌字符完全无法识别。进一步核查还发现,其中一辆车此前因涉牌违法已被处罚款7000余元,至今尚未缴纳;另一辆车则存在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目前,上述驾驶人均已受到相应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号牌必须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无论是水泥糊牌、扎带遮挡,还是摘牌上路,任何企图逃避监管的小聪明都难逃法律制裁。
记者 徐燕 通讯员 焦轩 孔海洋
图片由交管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