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第一资源,开放是城市能级跃升的重要引擎。天津公安聚焦企业引才聚智中的“急难愁盼”,优化户籍移民管理服务。日前,天津市公安局政务服务总队围绕境外人员口岸签证、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港澳台居民在津申领居住证等核心业务,详细解读政策要点。
1.境外人员可以申办哪些类型的口岸签证,申办方式是什么?
答:可以申办的口岸签证类型包括商贸(M字)签证、访问(F字)签证、短期私人事务(S2字)签证、短期探亲(Q2字)签证、职业(Z字)签证、人才(R字)签证等。申办时,需由本人或邀请单位提前向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预申报,或抵达口岸后现场申请;团体旅游签证由境内旅行社提前申请。口岸签证机关可凭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提供的有效邀请函件等相关材料签发口岸签证。
2.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办理时限是多久?
答: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主要面向杰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卫健人才、法律人才和其他人才等6类。为杰出人才签发5年有效多次签注,为科研人才、文教人才、卫健人才签发3年有效多次签注,为法律人才、其他人才签发1年有效多次签注。在签注有效期内,持证人可以不限次数前往港澳,在港澳每次停留不超过30天。本市户籍申请人的办理时限是5个工作日,外省市户籍申请人的办理时限是10个工作日。
3.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需要提交什么申请材料?
答: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①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②填写完整的《天津市内地居民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受理登记表》;③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应提交相应原件;④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⑤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有效期三个月);⑥相关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⑦相关奖项、荣誉称号的证书原件,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证明原件,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发展区域主管部门的推荐函。
4.港澳台居民在津申领居住证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港澳台居民在津申领居住证的,应满足以下条件:在天津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5.港澳台居民在津申领居住证时需要提交什么申请材料?
答:在津的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居住证,应当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设立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提交居住地住址、合法稳定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其中,“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记者 张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