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傍晚,在河东区某小区二楼,楼道转角处的感应灯应声亮起。看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丁瑩,住户王奶奶快步迎了上来,感激地说:“丁老师,多亏了你!这灯终于好用了,我晚上出门,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这盏灯重新亮起,源于今年4月河东区法院的一场调解。
调解室里,一边是满心委屈、情绪激动的独居老人王奶奶,另一边是坚持要求缴纳欠费的物业工作人员,双方各有说法。
有着几十年审判、调解经验的丁瑩率先打破沉默:“大家来到法院,就是信任法院。老姐姐,物业起诉您拖欠物业费,您给我讲讲怎么回事儿。”
听完这话,王奶奶积攒许久的情绪一下子涌了上来。“他们凭什么收物业费,却什么事都不管?”老人的声音中满是委屈,“就说最近,楼道灯坏了半个月,一直没人修。我打电话、上门去找,物业始终没人管。他们不服务,我就不缴物业费!”
面对老人的说法,物业也不肯让步,双方你一言、我一语,现场火气越来越大。丁瑩没有急着劝阻,也没有马上搬出法条。多年基层工作让她明白,先让双方把诉求充分表达出来,后面的道理才听得进去。
整场调解中,丁瑩既向物业指出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也向老人说明按约缴纳物业费的责任,围绕事实、法律和实际困难反复沟通。经过多次劝说,僵持数月的矛盾终于松动。
最终,双方当场商定解决方案:物业当天修好楼道感应灯,并全面排查楼栋照明问题;考虑到此前服务不到位,物业同意减免王奶奶一部分物业费;王奶奶体谅物业日常工作不易,同意分期缴清剩余物业费。
记者 常健 通讯员 吴玉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