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至1937年,宁园大礼堂举办了多场集体婚礼,引起社会反响。在宁园举办集体婚礼,最初是由天津青年会仿上海的做法筹办的,自1935年3月开始筹划,确定报名手续和条件后,经律师审核,报市政当局备案。
1935年6月15日下午,天津首场集体婚礼在宁园大礼堂举行。为搞好这次活动,天津青年会印制了1000份观礼券,每对新人获赠30份,其余观礼券分赠该会会员和各机关团体。许多爱看热闹的群众蜂拥而至,入场观礼者达3000人。北宁铁路局为此还专门安排警力维持秩序。礼堂迎面舞台上悬挂着大红双喜字,上面贴有9颗鲜红的同心。台口两旁摆放一对纱灯,分别书写“天津青年会主办集体结婚”字样。下午2时许,9对新人在东马路乘汽车出发,抵宁园门口后,由两名女引导带着9位新娘进入宁园大客厅休息,新郎们则在宁园台球室休息。随后,新郎身着西服,新娘身披白色婚纱,在欢快的乐曲声中,9对新人分别由引导带领步入礼堂,上台后分站两旁。时任代理市长的商震以证婚人身份致辞,张廷谔(前市长)、邓庆澜(社会局局长)、雍剑秋(青年会会长)分别致辞。致辞后宣布新婚者姓名、履历。接着新人交换戒指,接受商震颁发的结婚证书。礼成后奏乐,新人下台休息,再分乘汽车各返新居。整个典礼仪式十分简洁。
首场集体婚礼成功举办后,同年10月12日又举行第二场集体婚礼,仍在宁园。参加者共有6对新人,中外来宾观礼者约千余人。这次新郎一律穿深蓝色袷袍、青色马褂;新娘则身着大红长衫、粉色头纱。6对新人分乘6辆花车,证婚人为时任市长的代表,并邀请到市政府军乐队前来奏乐。事先,新人还到宁园彩排了一次。
1936年10月24日,天津青年会又在宁园大礼堂举办第三场集体婚礼,有15对新人参加,观礼来宾达2000余人。新郞身着蓝绸袷袍、黑色马褂,襟佩鲜花一朵;新娘身着粉红色缎袍、白色头纱,头上束鲜花箍,手捧鲜花球。时任市长张自忠由北平(京)赶来,亲自莅临证婚并致训词。下午5时婚礼告成。
1937年5月,天津社会局也在宁园筹办集体婚礼,共有14对新人报名。这次婚礼气氛布置独特,宁园大门、礼堂扎有红彩牌坊,上书“天津市民集体结婚典礼”的金字。礼堂正中悬挂霓虹灯双喜字,两旁楹联书“到此均大欢喜,有情人都成眷属;于今数声口号,知爱果即是姻缘”。但因七七事变爆发,这场集体婚礼被迫取消。

